接到南京医考办的通知,将办理2010年在学校报名参加并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七年制学生的《医师资格证书》。
具体办法如下:
1、下载并填写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请参照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样表)填写,也可以来办理时现场填写。
2、将成绩单和身份证直接复印到《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背面(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3、交相同的近期彩色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上,另一张反面请务必注明学校和姓名);如果报名时曾交过照片,可以来现场办理时自行找取。
4、成绩单领取及办理地点:七年制学生在长学制医学教育办公室(五台校区2号楼254室),外地学生可以委托其他同学代办。
5、截止时间: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
6、咨询电话: 025-86862785(长学制医学教育办公室)
025-86862688(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请2010年在学校报名参加并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七年制学生尽快办理,并相互转告!
附件:1.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doc
2.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样表).doc
教 务 处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