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接市医考办新的通知,现在将有关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工作重新通知如下:
1、报考条件:2011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七年制毕业班学生);在读期间所学的专业限制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学三个学科。
2、报考流程为:先网报(网址http://www.nmec.org.cn/,操作参照课件),后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注意,网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0日。
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网报成功后将报名表打印2份,本人签字;(2)身份证复印2份(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均复印,等大小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3)请下载并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格2份(于本通知栏内下载填写)。(4)报名费及第一阶段考试费用170元。(5)下载并参照样板填写“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2份)(上贴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片2张,并另交同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姓名+学校+学号”,要照相馆拍摄,与网报照片同底。)(6)将身份证直接复印到“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背面(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请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按照下列顺序装订(2套):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试用期合格证明;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查表(2份)及证件照1张,单独装订;于4月6日前将材料送交至教务处长学制医学教育办公室(五台校区2号楼254室)。过期不候!
附: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doc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doc
网报流程.ppt
教 务 处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