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制二级学科轮转“学生、导师双选”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七年制学生临床二级学科培养实行导师制,学生和导师可相互选择,实行双向选择制。特制定本办法如下,请各有关学院参照执行。
1、七年制学生二级学科定向轮转前应选择导师,由各有关临床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各有关学院应在学生通科实习结束前两个月内完成双选工作。
3、各学院对七年制学生导师应加强遴选,遴选要求参照《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4、导师情况由有关学院教学办公室在双选前向学生公布。
5、双选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部分优秀七年制学生开放“优秀或跨院双选”;其他同学参加第二阶段的双选,原则上在通科实习所在医院进行。
6、导师可根据学生的申请及通科实习工作表现选择学生,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导师面试学生。每位导师指导同一年级七年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
7、双选结束,由学院核准认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长学制医学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