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部分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浏览次数: 1016

关于做好2017年部分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应届毕(结)业生的毕业学历证书资格审核工作要求提供应届毕(结)业生的基础数据(包括身份证号、电子照片等)。因我校大四学生见习点分布较广,故2018届部分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在2017227日(周一)进行。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协助做好组织工作。

拍照注意事项:

①拍照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拍摄;

②拍照时应穿白色服装;不能穿蓝色、黑色、红色等深色服装

③在宁班级请根据安排表(见反面附件)组织学生按照学号顺序,提前5分钟进入拍照会场。

④请各班班长将拍照费用收齐后,江宁校区于2017224(周五)8:30113013:30~16:30至教务科(德馨楼A127)刷卡缴费,五台校区于2017227日上午拍摄现场缴费,费用标准为12/[苏教办指(20061号文]

  

2017220

南京医科大学2018届本科及七年制硕士毕业生拍照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