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方向)学生二级学科轮转、临床技能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7-04-12 浏览次数: 1255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教高司[1998]24文件精神,做好我校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病理学方向)学生的培养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病理学方向)学生进入二级学科轮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课程的学习,获得规定的学分,且必修课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

2、完成了临床通科实习并通过相应的出科理论与技能考核。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江苏省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

4、已获得南京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者。

学生进入二级学科轮转前由教务科汇同各有关学院进行逐一审核,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应继续学习,重修不合格课程,直至符合条件,方可进入二级学科轮转;或可根据学生意愿及已完成的学分,给予肄业或本科毕业相应处理。

二、训练目标

在二级学科定向的基础上,经过强化训练,使学生的临床病理诊断实践技能基本达到国家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的要求,即达到三级甲等医院低年资住院医师的技术水平和处理临床病理问题能力。同时,初步掌握临床病理诊断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基本具备从事临床病理诊断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二级学科轮转的实施

由七年制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生二级学科(临床病理科和相关临床科室)的轮转。

(一)二级学科定向与导师及指导小组的确定

在学生进入二级学科轮转前,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主带导师,并定向至二级学科培训。二级学院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组织遴选七年制学生导师,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每位学生的导师,并报教务处审批。导师负责学生的二级学科临床轮转阶段的全过程培养,包括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其二/三级学科轮转科室、指导其临床及科研工作。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同时指导七年制新生人数不超过3名。导师对学生的培养计划应一式四份,学生、导师、二级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根据导师的意见,成立专业指导小组,成员涵盖学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三级学科方向,每个三级学科指定1-2人。指导小组成员应至少具备高年资主治医师资历,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丰富的临床、科研、教学经验,同一指导小组内至少应有一名成员具备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二级学科轮转

学生在二级学科定向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临床相关科室、病理学亚专科的轮转,其中临床相关学科不少于三个临床三级学科(优先选择乳腺外科、消化内镜中心、肿瘤科),专业指导小组成员按导师的要求和培养计划,对轮转学生所在三级学科的临床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学生的二级学科轮转由导师提出方案后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在学生确定导师后一个月内排定轮转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临床二级学科轮转训练的具体要求:

1、突出临床病理诊断能力培养。实行临床病理学及相关学科的临床轮转:相关学科轮转时要熟悉与病理科领域相关的临床知识,明确病理学在临床疾病诊治过程中的价值和限度,熟悉病理学诊断中各种常见病的临床表现(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明确它们对这些病变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价值。临床病理学轮转时要掌握临床病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及专业技能,了解病理科日常工作程序,及时了解和跟踪本学科的最新进展,从而达到独立进行常规临床病理诊断的能力。同时,注重职业态度的养成,在临床病理诊断的实践中注意掌握有关的法律、伦理、社会学知识,培养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高尚负责的医疗道德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以及善于沟通、尊重病人人格与利益的人文精神。

通过培养,学生应具有较强的临床病理分析、思维能力及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申请学位的临床二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病理诊断,并能开展对实习医师的业务指导。

学生在二级学科轮转过程中应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记录手册》,培养结束后上交二级学院。完成每个学科科室(亚专科)轮转后,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出科小结,带教医师(指导小组成员)对其临床病理技能进行考核,综合评分后交导师签署意见。轮转期间导师应及时检查并了解学生的轮转情况。

2、重视临床病理科研素质训练。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临床,阅读专业文献,参加学术活动,开展临床病理科学研究,完成临床病理科研论文及其相关文献综述各一篇。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病理,能解决临床病理实际问题,可以是临床病理疑难分析、临床病理实验研究、临床病理回顾性研究或临床病理诊断检查技术改进等,并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四、临床技能考核

二级学科临床技能考核在教务处指导下由二级学院组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考核时间安排在二级学科轮转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

二级学科轮转临床技能考核内容:

1、临床病理科轮转业绩。考核专家检查临床病理二级学科轮转业绩记录,主要包括病理取材技术、病理诊断能力、服务态度等;同时抽查病理诊断报告10份。考核要求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结束考核要求相当。

2、病理诊断能力答辩。考核小组提供的本学科常见病理切片3份。要求学生通过大体检查、镜下描述、辅助检查等进行分析并作出病理诊断。考核小组审查诊断结果的正确性,并就病例有关问题提问,学生进行答辩。考核小组提问时,应注意了解学生对本学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相关病理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注意考察学生的临床病理诊断分析和思维能力。

3、病理操作技术考核。考核学生病理标本处理与取材能力,光学显微镜和照相器材的使用能力,区别真正的病灶与制作切片过程引起的人为变化,规范书写病理诊断报告等。

4、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核七年制学生对下级实习医生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

考核结束须填报《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出科考核表》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出科考核登记表》。

考核成绩计算:所轮转的三个三级或二级学科出科考核成绩各占10%,本专业二级学科技能考核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病理学方向)学生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可申请论文答辩。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论文答辩的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其论文提交给2位专家进行初评。凡符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且论文经2位专家初评均获得通过者可由所在二级学院批准其答辩申请。申请批准后,由二级学院根据导师建议组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科或相关学科3—5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委员会通过论文答辩会的形式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查和评价。论文答辩审核结果由答辩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

未能通过二级学科临床技能考核者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六、经费管理

1七年制导师补贴带教课时标准25学时//年,相应课时津贴为(40×25)元//年。

2、答辩费用为600/生,从教务处七年制教学管理经费中列支,在学生答辩申请批准后统一划拨给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