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审核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4-03 浏览次数: 3601

一、论文抽检与论文评阅。

每年4-5月份进行论文抽检,由教务处长学制办公室组织,一般要求学生4月上旬交论文,5月上旬完成双盲评审。

未被抽检到的学生论文,由教学医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一般要求有2位或2位以上专家进行评阅,并要填写论文评阅意见书,见长学制网页“下载专区”。

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见长学制网页“规章制度”。

论文抽检或评阅通过者才可以申请答辩。

二、毕业技能考核。

由教学医院组织,5月底前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小组应由各学科或相关学科3-5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

相关文件见长学制网页“规章制度”

三、学位审核与材料归档。

每年5月份进行学位审核,教学医院负责审核的内容为:

1.学生二级学科轮转记录暨考核册;2.学生毕业技能考核成绩;

3.学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4.学生学位论文科研设计;

5.学生学位论文。

通过学位资格审核的学生才可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表可登录长学制网站下载专区。注意要一式两份。

审核后将材料归入学生个人科技档案袋,归档内容参照《七年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档案卷内目录》,所有档案齐备后报教务处。

档案袋由学校寄送,在4月底前寄送至各教学医院科教部门。

四、论文答辩。

每年5-6月份进行,通过学位资格审核的学生可申请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各学科或相关学科35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委员会通过论文答辩会的形式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查和评价。论文答辩审核结果由答辩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

表决票、答辩主席和委员的聘书等由学校提前寄送。在4月底前寄至各医院科教部门。

五、学位授予。

每年6月份,各教学点召开分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学位授予事宜,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6月底,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所有学生学位授予事宜。

六、毕业生返校

外地点毕业生在6月中下旬返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毕业照片采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毕业生返校后,将按规定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完成所有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七、延期毕业和不授予学位

从今年起,学校不再组织学位英语考试,因英语六级考试未通过不能授予硕士学位者,可申请延期毕业,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论文答辩、毕业技能考核等工作可预先完成;也可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返校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可授予硕士学位,授予时间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确定。

因论文、技能考核等其他内容不合格者,不符合毕业条件,不能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可申请结业离校;也可申请延期毕业,参加下半年的论文答辩和技能考核等工作,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下半年申请授予学位的具体时间节点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学籍异动申请表见长学制网页下载专区,所有申请延期毕业者需在5月30日前将学籍异动申请表交至教务处长学制办公室。

八、其他问题咨询电话:025-86869172